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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,继续深入推进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的开展,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、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统一部署,经各县市区推荐、《宜春日报》公示,市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验收,决定命名宜春四平家电有限公司等24个单位为全市第三批市级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示范店,同时,取消宜春市锦江电器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的示范街(店)称号,现公告如下:
一、第三批全市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示范店名单
中心城区:1、宜春四平家电有限公司;2、宜春加贝购物广场有限公司;3、江西渝洲腾达电器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;4、思创数码科技(宜春)有限公司——联想秀江西路专卖店。5、宜春市安华卫浴城;6、宜春市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;7、宜春市东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——东鹏陶瓷城;8、宜春东方明珠灯饰城;9、全友家俬宜春生活馆;10、袁州区城西易玛服饰经营部。
樟树市:1、樟树市东方眼镜城
2、樟树市药都金店
丰城市:1、丰城市天桥家电一城
2、丰城市步步高数码通讯城
奉新县:1、奉新冯客隆购物广场
2、奉新县万隆购物广场
上高县:1、上高县九九红大药房
2、太平洋服饰有限公司
3、上高国贸超市二部
4、上高阿波罗家电购物广场
铜鼓县:1、上海国民华联超市铜鼓分店
2、铜鼓县一流家俬城
宜丰县:1、宜丰县朱氏家电有限公司
2、宜丰名品商贸有限公司
二、取消以下单位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示范街、示范店称号名单
取消示范街称号名单:高安市锦江外滩商业步行街
取消示范店称号名单:宜春市锦江电器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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